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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导处、大队部、班主任应每月组织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 总务处每月组织一次学校设施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3. 有关岗位教师应按岗位职责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 卫生室对受伤害者学生应及时处理,将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