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电话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1

一、            接电话规范:

1、  接听外线电话应报出校名,并友好地询问电话对象,如:“教院附小,请讲”或“教院附小,请问找哪一位”。

2、  接听内线电话应报出组名,并友好地询问电话对象,如:“教院附小一办,请讲”或“教院附小一办,请问找哪一位”。

3、  如对方拨错号码,应有礼貌回绝,如:“对不起,你打错了”。

4、  来电寻找的对象非接电本人,应告知来电人:“请稍等”或“请稍等,我去找一下”。

 

二、            接电话禁忌:

1、  大声接听,语气生硬。

2、  乱猜姓名。

3、  拉扯家常。

4、  时间过长。

5、上课或开会时间擅自外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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