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科技总指导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1

1、  每学期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切合实际的艺术、科技活动计划,学期末做好小结。

2、  负责学校艺术、科技课程的开发与指导,力求课程内容有趣味性、科学性、社会性,有利于开发智力和能力。

3、  认真参加区的各项培训活动,做好培训笔记,把相关的要求和内容及时反馈给学校分管领导,并落实好各项活动及比赛。

4、  要及时与上级部门的负责老师保持联系,反馈学校的各项艺术、科技工作,力求做到上、下信息畅通。

5、  每学年与大队部共同组织一次有质量的艺术节、科技节活动,活动应着眼于学生个人能力的培养和个性的发展。特别要关心有特长学生的发展和提高。

6、  负责学校艺术、科技的竞赛活动,要组织强化训练,力争在市、区的各项竞赛中获得好成绩,每学期都有成果展示。

7、  及时表彰学校在艺术、科技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鼓励学生在艺术、科技活动中,发现自我、发挥自我、发展自我、展示自我,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8、  要结合艺术、科技活动,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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