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资方案相关制度(提交二届三次教代会审议)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1

附件一:

徐教院附小暑期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09年修订稿)

 

1、基本津贴:1000*2=2000

说明:完成暑期工作计划内容者均能获得。

 

2、考核奖励:1000*2=2000

说明: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专项奖金,由暑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校务会议决定。

 

 

备注:

暑期因工作需要加班,视情况另行发放一定加班费或调休单(开学后汇总统一发放)。

 

 

 

 

 

 

 

 

 

 

 

 

徐教院附小

200911

 

 

 

 

 

 

 

 

 

 

 

 

 

 

附件二:

徐教院附小小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2009年修订稿)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对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部分骨干教师实施津贴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师德风范良好、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育教学上效果明显的优秀教师给予津贴,以此鼓励冒尖、鼓励优秀,体现优质忧酬的分配原则,更好地凝聚队伍、深化改革,促进教师队伍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   名额比例:

每年享受津贴的人数拟控制在全校在编人数的10%——30%(中层干部不在内),严格按要求评审,宁缺勿滥。

 

三、   评选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师德良好,自律意识强,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学生与家长,善于与学生沟通,学生行为规范良好,得到家长的好评和学生的喜爱。

2、  能关心学校集体,工作积极主动,乐意接受任务,甘于奉献,与人相处和睦、团结合作。

3、  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努力进取,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书籍,每学年主动参与科研课题,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予以实施。

4、  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较强,在课堂上积极体现“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效果明显。

5、  能积极参加高一层次的学历和业务进修,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的业务水准。

6、  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为校级骨干的当然人选。

 

五、评选程序:

1、  学科组按一定比例推荐或自荐(填写申报表)

2、  候选人资料公示

3、  专家组评审,拟出初步名单

4、  全体教师推选

5、  行政会议审议,决定名单

6、  名单公示

7、  校务会议最终决定本年度骨干教师名单。

 

四、   权利与义务:

1、  学年结束一次性发放奖金1000元。

2、  优先参加区、校各类教育教学研讨会;优先提供学习考察、培训进修、论文发表的机会;优先考虑推荐“区学科带头人”、“ 区骨干教师”的评选。

3、  每学年必须上一节以上全校性的展示课;必须随时接纳各种开课活动;必须积极承担校级带教任务。

 

徐教院附小

                                               200911

附件三:

徐教院附小教师期末考核方案及嘉奖标准

(2009年修订稿)

一、嘉奖项目与金额标准:

1、基础奖:      1000

2、全勤奖:      100

3、师德师风奖、教学工作成果奖和教育成果奖:500*3=1500

4、特殊嘉奖: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考核表:

姓名

 

所属级组

    )年级组(      )学科

第(   )工会组

奖项

部门评定

最后

评定

A

B

C

D

师德

师风

爱岗敬业

认真完成本岗工作;没有违纪违规现象;积极承担特殊任务

 

 

 

 

 

 

严谨治学

学习自觉主动上进;进修积极笔记认真;统考竞赛成效显著

 

 

 

 

 

尊重学生

家长学生满意度高;谈心家访达到比率;无偿补课热诚服务;

 

 

 

 

 

热爱学校

踊跃参与各种活动;主动关心学校大事;顾全大局珍视荣誉

 

 

 

 

 

文明礼仪

语言文明举止大方;穿着端庄打扮得体;团结协作愉悦分享

 

 

 

 

 

一票否决

对学校工作不服从分配;有体罚和变相体罚;随意停学生的课;擅自订购教辅用书;制造矛盾影响团结

 

 

教学成果

备课

教学计划按时制定,内容完整,认真执行;按要求备课,教案率达100%

 

 

 

 

 

 

上课

按时上下课,不私自调课、让课;课堂教学能力强,听课评价高,学生反映好;教学手段多样化,经常、恰当应用媒体

 

 

 

 

 

作业

作业精选适量;及时、正确批改

 

 

 

 

 

辅导

准时到岗,辅导认真;经常活动,讲求质量,积极参加相应比赛、竞赛;资料订购严格按学校规定程序执行;

 

 

 

 

 

考核

按要求命题,认真监考,及时阅卷、登分,重视质量分析

 

 

 

 

 

教研、科研

完成听课节数,认真做好听、评课记录;认真完成校级公开课,讲求质量;积极执教上一级公开课;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起到骨干作用

 

 

 

 

 

临时性工作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教育成果奖

品行养成

课前准备、尊师守纪、用品带齐、作业完成、听说习惯、两操指导、手册填写

 

 

 

 

 

 

个别辅导

走进学生、教育有方、家校联系、干部培养

 

 

 

 

 

班主任工作

手册填写、班主任会议、常规管理、活动组织、专课专用

 

 

 

 

 

副班主任

参与管理、及时顶岗、配合活动、协助教育

 

 

 

 

 

中队考核

文明示范班

文明班

文明进步班

 

特殊

嘉奖

工会组长工作

 

年级组长工作

 

教研组长工作

 

室长工作

 

其他工作

 

考勤

全勤(   

缺勤

   

2

3

4

5

6

 

 

 

 

 

备注

 

三、操作说明:

1、因病假、事假、其他等原因,每学期超出学校规定请假天数者,或长期不参加考核活动的,不享受考核奖励。

2、评价标准:

A  —— 完全达到指标内容

B  —— 达到指标内容

C  —— 基本达到指标内容

D  —— 基本不达到指标内容

3、核数据来源行政领导的日常听课、工作检查,上级领导、专家等来校视察的情况反馈。力争原始数据齐全,考核公开化。

4、其他获奖嘉奖标准:

l        教师本人获奖:

奖项级别

全国

市级

区级

学区级

校级

一等奖

 

300元以上

300

150

80

视情况而定

二等奖

200

100

50

三等奖

150

80

30

四等奖(优胜奖)

100

50

 

 

l        指导或组织学生获奖:

奖项级别

全国

市级

区级

学区级

校级

一等奖

 

100元以上

100

50

30

视情况而定

二等奖

80

40

20

三等奖

60

30

10

四等奖(优胜奖)

30

20

 

 

补充说明:

a)        所有奖项以项目为单位颁奖,原则上以高奖为主不重复,奖金由主要负责人再分配。

b)        视奖项含金量可上下浮动两档。如:比赛的规格,参与的人数,指导的难度和集体个人的从属等。

c)        由学校推荐获得的荣誉称号视情况由校务会议决定给予一定奖励,若上级已给予奖金则不再重复。

 

 

 

 

 

 

 

 

徐教院附小

200911

 

 

附件四:

徐教院附小教职工考勤条例

2009年修订稿)

一、请假说明:

1、  病假

l        教职工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有医生证明可以提出病假。

(1)    影响正常上课的病假应在假前通知教导处,便于调课(特殊情况除外)。

(2)    凡病假应及时向教导处递交病假证明单。

(3)    如病假期间(一般为病假一天者,特殊情况另行处理)能上好课后离校休息者,则不作病假处理,酌情扣除一定的月全勤奖。

(4)    每月可有一次看病请假时间(原则上以早退一到两小时为标准),必须尽量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办理好请假手续(特事特办),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

2、  事假

l        教职工因有私事,需要占用工作时间,经批准方可请假。

(1)    请事假者须事先向校长提出申请,由校长按程序审批。

(2)    如若准假,请假者假前应向教导处报告和工会组长处登记,以便调整课表和统计考勤。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

3、  调休

l        教职工在上完课、安排好相关工作的前提下,凭调休单可申请调休。

(1)    调休申请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事先提出。

(2)    调休以小时为单位,半天以内向教导处请假,半天以上向校长室请假。请假批准后必须在工会组长处登记。

(3)    每月累计调休超过8小时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一学期累计16小时以内给予满勤嘉奖。

 

二、考核处理办法:

1、  病假:

病假月工资 =(本人月在岗工资÷22.5×病假天数)+(基础工资的50%÷22.5×病假天数)

(1)    月全勤奖扣除办法:第一天扣20元,第二天扣40元,第三天扣60元,第四天全部扣完。

(2)    教师当月病假5天内,不扣基础工资部分。5天以上计算结果若低于原基础工资数则颁发其基础工资。

(3)      病假一个月以上按沪人(199446号、国发(198152号文件作以下处理:

条件

病假时间

工资待遇

若干政策

不限工作年限

2个月以内

发原工资

一、原工资为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工资部分。

二、复工后即复发的,应连续计算病假时间。

工作年限不满10

3个月起

90%原工资

7个月起

70%原工资

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

6个月以内

发原工资

7个月起

80%原工资

 

(4)    因病假工资扣除后月收入不足最低生活费者,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2、  事假:

事假月工资 =(本人月在岗工资÷22.5×事假天数)+(基础工资÷22.5×事假天数)

(1)    月全勤奖扣除办法:第一天扣30元,第二天60元,第三天全部扣完

(2)    当月事假2天内不扣基础工资部分。

(3)    因事假工资扣除后月收入不足最低生活费者,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4)    事假2天以上按文件:沪人(199224号、沪人(199446号文操作:

事假天数

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超过10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0

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照发

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按天计算)

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超过天数扣发本人基本工资

若干政策

一、工作人员办理私事应主要利用假日处理,在假日外办理私事的,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基本工资。

二、基本工资是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工资。

 

3、  补充说明:

(1)    教师病、事假当日的课时工资超过病、事假工资扣发数的,按当日课时工资实际数扣发。

(2)    教师病、事假当日无课或课时工资低于病、事假工资扣发数的,按病、事假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3)    其他请假处理办法:

u      一个月内迟到1次扣除全勤奖10元,2次扣50元,3次以上扣除全额。

u      周一升旗仪式缺席一次扣20元(公假例外,病事假不重复扣)。

u      教工学习缺席一次扣20元(公事例外,病事假不重复扣,原则上不可提出调休)。

u      年级组长会议、教研组长会议、班主任例会、工会组长例会等各类会议,请事假一次扣20元,请病假一次扣10元(公事例外,病事假不重复扣)。

u      教职工发生病事假等,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在学期结束发放有关绩效工资时应继续适当扣发,额度由校务会议商议决定。

u      教职工发生特殊情况的病假,如大病、重病引起的长病假、人工流产等,可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酌情处理。

u      对未向有关人员请假不到校或擅自离校、早退者,一经发现扣除全部月全勤奖及相关部分奖金。屡教不改者记作旷工并按有关文件处理。

 

 

 

徐教院附小

200911

附件五:

徐教院附小关于课程(课时)变化的处理办法

2009年修改稿)

 

一、全体教师必须按课表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教师因故需要调课,一律由教导处安排。教师不得自行调课、私自代课、加减课、让课、放课;不得擅自改原有课程为自修课;自修课不得采取遥控式。如出现上述现象,一律作教育事故处理。健身活动课、团队教育课、午会校会课等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挪作他用。因公外出,由教导处负责统一安排。

 

二、凡涉及需学校另外增拨课时经费的课时设置或变化,如因学校活动需要,与原课表冲突的课,因公外出无法调课安排的代课等,需经校长室批准后由教导处安排,有关课时费的计算在课时工资中无规定的由校务会议处理。

 

三、因需要经教导处安排的教师代课,每课课时费按下列办法处理:

  属顶岗代课教师的课时费以学科系数核算单价处理,所代课时数计入当月课时总量。

  属非顶岗代课(指因故安排学生自修、练习、健身等需安排教师进班级的)的课时费一律按课时单价基数处理。

3、早操、午会、330健身等班主任工作顶岗代课5/次,连续时间段内承担,除代课津贴外同时享受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四、教师因病事假无法上课的课时和未经学校同意发生的不按时上、下课,私自代课、加减课、让课、放课、擅自改为自修课、遥控式自修课、误课、私下调课(双方同等处理)的课时均按该教师原任教的课时费在当月的课时工资中扣除,并扣除当月师德师风奖。

 

五、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由教导处安排的代课,如有关教师无故拒绝执行,根据情节扣除师德师风考核奖。

 

六、在上述各条中未列出的其它课时变化情况出现时,由校长室决定处理方法。

 

 

 

 

 

 

 

 

 

徐教院附小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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