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教院附小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制度(讨论稿)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1

    教科研课题研究水平是检阅一所学校办学水平和一个教师教学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调动全校教师争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整体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服务于教育发展,加强对我校教科研课题立项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规划:
1、学校科研室每五年根据全国、本市教育科学规划和本市、区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编制《徐教院附小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确定我校教科研的主攻方向、重点项目和主要内容。
2、各教研组或个人的课题选择, 应根据《课题指南》的要求,结合学科或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各自的学科优势来加以确定,努力反映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所研究的课题应研究目标明确、理论或实践的价值大、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有层次且具体、研究的方法运用恰当规范。
3、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积极申报各级研究课题。
4、教科室采取讲座辅导的形式,对课题的选题、名称表述、研究内容的选择、研究方法的运用、研究报告的撰写等问题进行培训指导。


二、 课题申报:
1、立项时间:根据各级教科研规划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确定。
2、立项单位: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 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3、负责人:每一个课题应有一个课题研究小组。由课题负责人负责组织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须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学校集中评议,对意义重大的课题可以召开立项答辩会。国家、省、市、区级课题主要采取课题招标、自选课题和推荐申报的方式确定。
5、立项申请表: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a.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b.课题论证报告: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现状,课题研究的意义等。
c.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d.课题研究计划:包括课题研究的时间(学校课题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校级课题一般不超过两年),人员分工,分阶段研究的目标、实施办法、检测手段和研究成果(要求具体到以月或季度为单位)、以及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e.课题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软硬件支持费、成果鉴定费。暂不考虑课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
6、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国家、省、市、区级研究课题,没有充分理由而终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


三、 课题审批:
1、避免选择重复研究的课题。
2、学校教科室一般在申请立项结束后一个月内对立项申请进行审议,以确定是否立项。国家、省、市、区级课题的评审结果由上级部门复审,批准后正式公布。批准立项的课题,根据《鲁迅小学教师教科研奖励制度》确定课题经费使用金额。
3、课题立项变更申报。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或终止研究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明理由,经校长室、教科室同意后,作出继续研究、重新立项或终止立项的审批意见。否则,研究的课题不予鉴定结题。所批准的校级课题其课题承担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毫无研究进展,经教科室督促仍无研究进展的,视为自动终止课题研究。将集中公布予以取消。


   本办法自二ΟΟ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由教科室负责解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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