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徐汇区教育系统2011-2013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徐教人〔2011〕1号    发布时间:2011-03-01

 

    各单位:

    为落实徐汇区"一流城区、一流教育、一流队伍"的战略方针,为徐汇教育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2011年上半年在徐汇区区域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和局属职业学校、社区学校及相关单位中,开展2011-2013年度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坚持标准程序,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一:《关于选拔徐汇区教育系统2011-2013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的实施意见》

    附件二:2.《关于选拔徐汇区教育系统2011-2013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

    徐汇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学科(班主任)带头人  中青年骨干教师  评选  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3份)

    附件一:

    关于选拔徐汇区教育系统2011-2013年度

    "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徐汇区"一流城区、一流教育、一流队伍"的战略方针,深入贯彻"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进一步打造徐汇区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加快率先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徐汇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我区教育系统2011-2013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标准、公开监督渠道,切实选拔出"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有影响"的优秀人才;坚持"选拔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在培养和使用中促进发展,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尊重"才",更要看重"德",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不仅是学科(班主任)专业发展的"引领者",还应该是师德的"示范者".

    二、评选范围

    徐汇区区域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局属职业学校、社区学校及相关单位中,具有中学高级或相当职称且2013年12月31日前不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参加班主任带头人评选者,还必须任班主任工作八年及以上且目前在任者。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特级教师、徐汇区"领军人才"、徐汇区2010-2012年度"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不参加此项评选。

    2008-2010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届满考评不合格者,取消本次评选资格。

    三、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评选名额

    本届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100人左右,分学科分类别进行选拔;班主任带头人10人左右,分高中、初中、小学按一定比例分配。凡申报徐汇区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者,不能重复申报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

    (二)评选条件

    1、"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师德表率:能自觉遵守《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并在社区、学校中起示范表率作用。

    (2)专业突出:教育教学水平在区内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学校及区内同行与专家的认可,教学成绩突出,在所从事的业务领域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重视研究: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证研究,获得相应成果,并对实际工作起推进作用。

    (4)主动引领:能积极帮助其他教师或带领团队共同发展,取得一定成绩。

    2、"班主任带头人"评选条件

    (1)师德表率:能自觉遵守《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并在社区、学校中起示范表率作用。

    (2)专业突出:具有很强的班级管理能力,教育成绩显著;所教学科成绩优良,在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3)重视研究: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证研究,获得相应成果。

    (4)主动引领:能积极帮助其他教师或带领团队共同发展,取得一定成绩。

    (三)任职规划

    为确保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在三年任职期间能有效履行职责,申报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保障三年内认真履职:

    1、个人发展规划。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三年任职规划。规划需切实可行,并能够达到促进、提高、发展的要求。

    2、项目研究计划。以任职的三年为限,确定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立足实践,能带动其他教师共同发展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项目,制定相应计划。

    制定任职规划与项目研究计划,作为评选"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的必要条件。

    四、评选程序

    (一)部署阶段(2011年3月1日-3月11日)

    1、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2、评选要求在学校内张贴,并通过徐汇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3、各学校落实宣传发动与相应组织工作。

    (二)申报阶段(2011年3月11日-3月31日)

    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2011-2013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评选申报表》(附件1),表格一式二份,并提供能反映本人2008-2010年工作实绩的论著、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材料清单一份(附件2)。

    学校审核。学核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所填写表格与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在申报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同时对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校内排序。

    统一送审。各学校将本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按一人一袋的办法统一装袋,资料袋外粘贴规定的标签纸(附件3)。学校同时提交申报对象推荐排序表一份(附件4)。所有材料于2011年3月28日-3月31日统一送交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1号楼309室)。

    (三)评审阶段(2011年4月1日-5月15日)

    评审工作由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和管理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

    1、专家组审核。工作组组织首轮专家评审。专家组审阅申报人材料,并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人排序,提出初选名单;工作组汇总材料后交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步入选名单。工作组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复审,必要时专家评审组负责对部分申报人进行面试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评审措施,最终排出正式入选人名单,交领导小组审核。

    2、教育局审定。领导小组将正式入选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意见递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教育党工委审定,提出徐汇区教育系统"2011-2013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入选名单。

    (四)公示阶段(2011年6月10日-6月20日)

    经教育局审定后的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入选名单将在徐汇区教育系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命名阶段(2011年9月10日)

    徐汇区教育局召开命名大会,颁发证书。

    五、说明

    1、本方案由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2011-2013年度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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