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1

1、执行上级领导部门的法令、决定、指示,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体育、卫生、科研及接待工作。管理学校设备与经费,关心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2、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使全体教职工热爱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业务观点,培养各方面的业务骨干。

3、领导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领导机构,重视加强教研组、体育室、卫生室、图书室、电教室等业务机构的建设,发挥机构效能,提高工作效益。

4、指导帮助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关心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5、负责聘任和安排好学校人事,每学年任命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安排好所有教职员工的工作岗位。

6、发扬教职员工的先进思想,交流经验,重视管理考核工作,做好教职员工提职、晋升和各种奖惩工作。

7、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发挥学校教代会的积极作用。

8、做好各部门、各项工作的平衡协调,统筹安排,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

9、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密切联系群众,秉公办事,以身作则,积极改革,勇于创新,努力建设一个好的行政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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