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导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1

一.职务:

1、遵守编排原则,科学、合理、及时编排课程表。

2、落实各学科教学所需的资料与设备,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督促分管教研组及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帮助解决问题。

4、重视课堂听课,及时与被听者反馈听课意见,提出整改建议,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5、关注各学科练习卷及单元卷的编写,及时指导、修改,力求做到科学、有序。

6、检查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根据教学实际编写好期中期末考卷,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安排监考人员以及阅卷人员,做好质量分析,及时反馈。

8、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测试,针对试卷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指导、调控教学重点。

9、积极参加分管学科的教研组活动,

10、            关注学习困难学生,做好常效、动态管理,逐步提高学习成绩。

11、            认真做好教学资料归类存档工作。

12、            深入教学第一线,完善教学视导工作,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二、职权:

1.有权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了解教育教学情况。

2.有权检查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情况,有权随堂听课,检查教师备课、学生作业。

3.有权安排教师教学岗位,可拟好方案后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对引进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审查权。

4.有权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师晋级、聘用、奖励的问题上有否决权。

5.有权提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人选并报校务委员会,有权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奖励。

6.有权召开学生座谈会、家长会,有权对被投诉教师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校长室报告。

7.有权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权要求并监督教师完成进修、培训任务。

8.有权指定教师代课,有权组织安排学生、老师的校内外学科竞赛活动。

三、职责:

1.对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目标任务负责。对管理不严、工作不力导致教学质量下降负责。

2.对校长交办的任务不能及时、认真完成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3.对重大事情发生后不向校长及时汇报,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4.对超出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5.对教研组长工作指导监督不力,导致他们无所作为负责。

6.对日常检查不力,监控不严,评价不公,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7.对学生、家长的意见没有认真调查、敷衍了事,导致学校声誉受损负责。

8.对拓展性课程、探究性课程开设不力,秩序混乱,效果极差负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