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进修要求:
1、 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交流。
2、 人到心到,保证参加每周一次自学札记活动。
3、 主动参加市区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并及时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
4、 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力争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5、 努力掌握电脑、英语等各种技能,形成综合能力。
奖励条例:
1、 每月一次对教师自学札记等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2、 每学期期末有专项考核。
3、 凡参加各级各类业务进修获得好评,有证书等书面证明,学校予以一定的奖励。
4、 凡参加学历培训,依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学费报销。
5、 若有外出考察和培训机会,优先考虑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