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管理职责
一、 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点及学校工作计划为依据,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指导教师完成任务,保证质量。
二、 教导处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教育方针,组织、指挥和协调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各方面人的活动,形成集体力量,以便高效率和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三、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通过组织进修、培训及传、帮、带等多种途径,帮助教师提高政治及业务素质,为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师资的保障。
四、 配合少先队大队部开展教育活动,指挥、协调各方面的教育力量,组织各种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实现教育目的。
五、 与学校的其他管理人员一起,深入各组室,了解和研究教师的思想动态及行为特长,建议合理安排和使用教师,关心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工作,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政工教导工作职责
一、职务:
1、 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负责制定每学期的德育工作计划,并制定重大教育活动日程表,经校长批准后保证贯彻执行。
2、 负责学校教育常规管理,通过少先队和儿童团的教育来落实学生的《一日常规》,注重过程教育的落实,加强日常检查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严格把好质量关。负责德育工作大事记录。
3、 负责班主任的业务进修、培训、交流、公开展示、研讨等工作,负责班主任业务档案有关内容的填写和检查工作,并为班主任提供教育理论与信息服务,帮助班主任提高业务水平。
4、 关心各年级各班级的期中、期末考试及各类监控考试的结果,作出学风管理的评价与督促。
5、 协助教务员做好招生工作,并负责对一年级新生的学前教育。
6、 负责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协调安排各年级的家长会,指导家庭教育;负责接受来自家长、学生、社会的教育真实情况的反映,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7、 负责学生与班级的奖惩工作并上报行政会议批准,负责学生的每周指标评价工作。
8、 负责青少年保护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负责问题学生帮教工作的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9、 负责组织学生的读书读报、春秋游、影视、参观、假期活动。
10、 负责学生偶发事件和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 负责主持召开年级组长会议、班主任会议、德育研讨、交流会、德育报告会、家长座谈会等会议,向校长真实汇报工作情况,并对校长负责。
12、 负责制定教育质量标准,质量管理规定,报校务会议批准后执行。
二、职权:
1.有权向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了解教育教学情况,检查他们的工作,作出评价。
2.有权安排正副班主任岗位,提出计划后报校务会议批准。
3.有权考核年级组长、正副班主任,并在他们的晋级、聘用、奖励问题上有否决权。
4.有权决定春秋游、影视、参观等全校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5.有权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座谈会,有权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和伤害事故。有权对被举报的班主任进行调查了解,并向校长建议处理决定。
6.有权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有权随堂听课、检查教案及学生的作业。
7.有权要求并监督班主任完成进修、培训任务。
三、职责:
1.对不能完成教育计划目标任务负责。
2.对管理不严、工作不力导致的校风、学风质量下降负责。
3.对校长交办的任务不能及时、认真完成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4.对重大事情发生后不向校长及时汇报,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5.对超出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6.对年级组长工作指导监督不力,导致他们无所作为负责。
7.对日常检查不力,监控不严,评价不公,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8.对学生、家长的意见没有认真调查、敷衍了事,导致学校声誉受损负责。
教学教导工作职责
一.职务:
1、遵守编排原则,科学、合理、及时编排课程表。
2、落实各学科教学所需的资料与设备,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督促分管教研组及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帮助解决问题。
4、重视课堂听课,及时与被听者反馈听课意见,提出整改建议,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5、关注各学科练习卷及单元卷的编写,及时指导、修改,力求做到科学、有序。
6、检查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根据教学实际编写好期中期末考卷,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安排监考人员以及阅卷人员,做好质量分析,及时反馈。
8、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测试,针对试卷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指导、调控教学重点。
9、积极参加分管学科的教研组活动,
10、 关注学习困难学生,做好常效、动态管理,逐步提高学习成绩。
11、 认真做好教学资料归类存档工作。
12、 深入教学第一线,完善教学视导工作,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二、职权:
1.有权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了解教育教学情况。
2.有权检查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情况,有权随堂听课,检查教师备课、学生作业。
3.有权安排教师教学岗位,可拟好方案后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对引进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审查权。
4.有权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师晋级、聘用、奖励的问题上有否决权。
5.有权提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人选并报校务委员会,有权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奖励。
6.有权召开学生座谈会、家长会,有权对被投诉教师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校长室报告。
7.有权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权要求并监督教师完成进修、培训任务。
8.有权指定教师代课,有权组织安排学生、老师的校内外学科竞赛活动。
三、职责:
9.对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目标任务负责。对管理不严、工作不力导致教学质量下降负责。
10. 对校长交办的任务不能及时、认真完成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11. 对重大事情发生后不向校长及时汇报,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12. 对超出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13. 对教研组长工作指导监督不力,导致他们无所作为负责。
14. 对日常检查不力,监控不严,评价不公,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15. 对学生、家长的意见没有认真调查、敷衍了事,导致学校声誉受损负责。
16. 对拓展性课程、探究性课程开设不力,秩序混乱,效果极差负责。
教务管理细则
1、及时做好学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第二课堂安排表的编制和代课、调课工作。
2、及时做好信息收发。
3、做好教师、学生用书及教学参考书的订购、发放及保管工作。
4、完成各类考试(补考)的考务工作,如:日程编定、命题试卷收集、考试试卷领发及成绩汇总统计等工作。
5、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保管归档工作。
6、及时收发和汇总有关教学方面的各类统计表格、资料。
7、做好教导处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宣传工作。
8、做好有关代课统计及代课费结算工作。
9、做好第二课堂、各类竞赛活动获奖情况记录和公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