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学校处理涉台突发事件的实施意见
作者(来源):转载教育党工委文件    发布时间:2006-04-13

 

鉴于我区学校中台籍学生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而海峡两岸关系又是一个敏感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涉台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根据徐汇区委《关于处理涉台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的相关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涉台工作的管理

强化意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落实措施。

1、学校成立由学校党政领导、涉台联络员组成的涉台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处理涉台突发事件的预案,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制。

2、遵循“预防为主,层层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切实预防和有效遏制可能出现的涉台突发事件的发生。

3、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及有关处置工作。

二、加强涉台工作的宣传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涉台工作的宣传。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加强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团队组织及班主任作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2、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涉台教育和工作检查,特别是在敏感事件、敏感时期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3、各学校要完善必要的涉台工作制度。学校可通过教师家访、电访等形式与台籍学生家长保持沟通和联系,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情况。

三、规范涉台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内事外办”、“急事急办”的精神,迅速、及时、稳妥、规范地处理。

一旦发现有涉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报告程序:学校获悉可能诱发涉台突发事件的信息或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教育党工委宣传统战科同时向区台办报告。

2、报告形式:报告采用电话、传真、内部邮件。

3、报告内容:1)涉台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人数、事因等基本情况。(2)所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情况。(3)所涉当事人在台或在沪家属(台湾)的姓名、地址、电话。(4)事件原因、程度的初步判断,所采取的措施等。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过程中的续报工作。

4、报告部门:学校向教育党工委办公室、教育局行政办公室报告。

5、学校不要迟报、少报、漏报,更不能瞒报,因此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6年3月20日

 

主题词:学校  处理  涉台事件  意见                            

  抄送:区委统战部、区台办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06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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