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作者(来源):长桥街道文明办    发布时间:2008-01-14

  尊敬的家长:
    为了改善长桥市容市貌,提升社区整体环境水平,1月8日至2月7日,长桥街道将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月”活动。在此期间,希望您能积极配合街道,做到以下三点,为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出力,相信您一定能为您的子女树立文明的行为典范。
  1、规范有序停车。请您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处,或停在划定的停车线内。
  2、保持公共绿地和楼道内整洁。请您随手将垃圾扔进垃圾箱,及时清理堆放在门前、楼道、小区内的杂物,谨防乱涂写、乱招贴行为,自觉保持小区内环境的整洁。
  3、文明晾晒。请您将衣被晾晒在阳台内或指定的晾晒点。
共创和谐,功不唐捐。社区是我们共同的家,为了您和您的家人能拥有美好的社区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建安心、舒心、开心的和谐人居环境。同时也请小朋友们积极督促家长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区的整洁、和谐。

长桥街道文明办
200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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