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作者(来源):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第二届工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0-09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各级地方工会换届选举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会员大会将选举产生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主席1人,委员2人,产生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经审员1人。

    三、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工会主席采取等额选举,选举工会主席1人。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根据有关规定,差额率为10%,即正式候选人3人,选举2人,差额1人。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经审员采取等额选举,选举经审员1人。

    四、选举工会主席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附件《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等额直接选举的办法操作。

    五、参加选举大会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能进行。

    六、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人,唱票人1人,计票人1人。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由大会提名,与会会员鼓掌通过产生。监票人对发票、投票、点票、斟验票和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被提名为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主席、委员和经审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

    七、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经审员,分三部分印在两张选票上,同时投票选举。

    八、选票上应盖有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委员会的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九、因病、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十、选票的填写依照选票上的要求进行。

    十一、大会投票开始时,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会员依次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斟验选票。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修改涂改过的选票,涂改部分无效。不做任何记号的视为弃权。

    十三、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会员人数的半数者方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人数可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再行选举,选举重复三次后依然没有结果的,可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的同意,减少委员名额。

    十四、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按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五、本办法由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工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通过后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第二届工会委员会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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