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少工委的统一部署,我校将评选、表彰二〇〇九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和优秀队集体。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
三年级至五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少先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并在队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并有效地开展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申报市优秀大队的集体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申报市优秀中队的集体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
三、评选表彰的比例
根据徐少委〔2009〕2号文件中少先队评优名额分配的规定,我校拟推荐优秀队员或队长2名(其中五年级≤1名),优秀集体1个。
四、评选表彰的过程
(一)区级优秀少先队员(队长)
1、大队部进行宣传,三至五年级各中队队员在明确评选要求基础上,民主推荐中队候选人,票数最多者上报大队部; (
2、征询任课老师意见,原则上按每班1人名额,确定最终候选人;(
3、通知候选人准备1分钟演讲作自我推荐。
4、组织三至五年级少先队员进行民主投票,由各中队代表及教师代表完成票数统计工作。(
5、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进行综合审定,确定推荐人选并张白榜三个工作日,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6、张榜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推荐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
(二)优秀少先队集体
1、三至五年级各中队队员明确评选要求,在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下,填写“2008学年徐汇区少先队优秀集体申报表”,提出申报;(
2、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对提出申报的中队进行综合审定,确定推荐中队并张白榜三个工作日,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3、张榜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推荐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
五、补充说明:
1、学校评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洪 岚、郭 泓、杨 樱、高 玥、何建春、奚秀萍、张艳
2、“区评优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569
3、三至五年级评选结果:除两名将上报参与区级优秀队员(队长)的评选,其余将荣获本年度校级优秀队员(队长)。
4、一二年级2009学年校级儿童团“好苗苗”评选工作参照此方案同时进行。
徐教院附小大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