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二OO八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作者(来源):徐少委〔2009〕2 号    发布时间:2009-03-11

    各中小学、各街道、镇:

    按照市、区少工委的统一部署,将评选、表彰二OO八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徐汇区评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

    1、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初中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和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为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等。

    三、评选表彰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少先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积极履行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共青团组织交予的任务;积极开展或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市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还需获得区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称号。

    3、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申报市优秀大队的集体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申报市优秀中队的集体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

    4、继续推行在徐汇区的各街道、镇推荐区优秀少先队员的办法。各街道、镇可以推荐居住(或学习)在本社区内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孝敬长辈、热心公益、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且表现突出的非毕业班初中、小学学生,作为区优秀少先队员的后备人选,并向所在学校推荐,如该生的在校表现基本符合评选区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则该生可以作为评选区优秀少先队员的推荐人选。

    四、评选表彰的比例

    1、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万分之六,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少先队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一。

    2、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五,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少先队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五。

    3、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校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由学校自行审定。

    4、每个街道、镇可向学校推荐一名在社区表现突出的初中或小学非毕业班学生,参与区优秀少先队员的评审,但不占学校评优名额(细则见附件2)。

    五、表彰的要求

    1、各校应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并有专人负责,评优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认真宣传,严格审查,特别要保证先进事迹材料的详实。同时,要把评选活动与发扬先进、树立榜样结合起来,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

    2、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应张白榜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张红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六、评选表彰的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月23日——3月16日)

    (1)2月下旬,区评优领导小组下发评优办法,布置评优工作,公布"区评优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569;

    (2)2月底至3月上旬各校制定评选方案,成立以学校党政领导为组长的评优工作小组。各街道、镇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在本社区内居住(或学习)的非毕业班优秀学生为区优秀少先队员后备人选。各中小学通过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明确评选要求,通过民主推荐和审定,确定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名单。

    (3)3月上旬各中小学张白榜公布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名单,其中经街道、镇推荐的优秀少先队员需同时在其所在学校和相应街道、镇张白榜公布,宣传先进事迹,听取各方意见。张榜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推荐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

    (4)请各中小学、各街道、镇在3月16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评优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3月16日——4月3日)

    (1)3月中旬区评优领导小组汇总评优材料,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进行评审(面试对象为申报市级优秀的个人,体能测试对象为申报市、区级优秀的毕业班学生,时间另行通知),并下达通过评审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

    (2)3月下旬各校张红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张白榜公布确定推荐的市级优秀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即填写相关登记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

    (3)请各中小学在4月3日(周五)前将市级评优登记表报送至区评优领导小组,上报市少工委。

    七、组织领导

    徐汇区评优领导小组由王华兴、朱莺、沈红群、郑志平、陈申、陈悦、吕春芳、徐雷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少工委办公室,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104室,邮编:200030.

    八、备注

    1、评优必须遵循:在校优秀中择优申报区优秀,在历年区优秀中择优申报市优秀。(报市优秀的在推荐表上注明)

    2、评优工作的过程及有关会议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3、推荐表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二份,用钢笔填写或者电脑打印,字迹端正。(登记表"基层审批意见"一栏必须加盖学校图章)

    4、上交表格同时请将表格电子稿发送至xhsgw2009@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校评优表格"字样。

    附:1、各中小学少先队评优名额分配表

    2、各街道、镇推荐2008学年度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后备人选的实施细则

    3、评优申报材料具体说明

    4、优秀个人推荐表、优秀集体推荐表、街道推荐表

    5、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区少先队优秀集体、个人公示白榜

    少先队徐汇区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1:       徐汇区少先队评优名额分配表(小学)

学校名

个人

集体

五年级

学校名

个人

集体

毕业班

向阳

5

1

2

田三

3

1

1

建襄

4

1

2

吴中

1

1

1

高一

5

1

2

东兰

1

1

1

一中心

2

1

1

田一

1

1

1

长乐

1

1

1

樱花园

2

1

1

世界

1

1

1

康宁

1

1

1

爱菊

3

1

1

一附小

4

1

2

汇师

5

1

2

世外

4

1

2

虹桥

1

1

1

董李凤美

1

1

1

光启

1

1

1

上小

4

1

2

田四

2

1

1

教院附小

2

1

1

交小

3

1

1

长桥二小

1

1

1

东二

4

1

2

罗秀

1

1

1

日新

2

1

1

园南

3

1

1

东三

1

1

1

向阳育才

2

1

1

教科院

2

1

1

逸夫

2

1

1

江南

1

1

1

启新

2

1

1

平江

1

1

1

华理大

2

1

1

龙华

2

1

1

上实附小

2

1

1

龙南

2

1

1

华泾

2

1

1

求知

2

1

1

徐浦

1

1

1

田林

2

1

1

盛大

2

1

1

汇知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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