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汇区教育党工委2008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的计划要求,我校全体党员进行了以"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进一步增强党员主体意识"为主题的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洪书记向我们各位党员详细介绍了本次党员教育活动的主题、活动目的、活动安排、活动内容。洪书记还结合我校的实际,提出了通过活动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活动要求。
本次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的时间从2008年10月持续到2009年1月。目的是通过学习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以来党的建设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解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和总体部署,继续在"内化、结合、转化上下工夫",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强化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组织的"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整个教育活动分为动员、专题学习和小结三个阶段,专题学习的内容有:(1)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党的建设历程,亲身体验改革开放成果,深刻理解"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的论断。(2)贯彻落实"三风"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三风"效果,党支部开辟"三风:建设宣传栏;党员积极参与廉洁教育进学校、进课堂。(3)继续推进党的工作制度化建设,使每个党员能熟悉执行本校党的工作的基本制度。整个学习活动采取了领导导读、微型党课、党员讨论与座谈、组织参观市博场馆、上海城市规划馆等丰富多彩的形式。
胡锦涛同志曾经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明确阐明了党员是党的实践活动的主体,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基础;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使党永葆先进性,必须高度重视党员的主体作用。党的十七大发展了这一思想,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
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从根本上讲,不仅取决于党章对党员的要求,更取决于党员的能动主体作用。就党员个体而言,保持自身的先进性,需要有一种内在的动力,这种动力的来源,就是党员的主体意识,即源于党员对自己是党的主人的理性思考,对党的事业的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的自主意识,亦即党员以党的事业为己任的自觉意识。因此,在加强党的建设中,必须重视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只有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确立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党的社会实践中的主体地位,进而使党员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才能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并取得实效。
增强党员意识,就是要始终不渝地信守党的宗旨,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增强党员意识,就是要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做党的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人。
党员就应该有强烈的党员意识,就必须自觉维护"党员"这个崇高而光荣的称号,如果这个意识都没有,何谈是共产党员,是先锋战士。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我们每个党员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用改革的精神激励自己,用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用创新的办法完善自己,永不自满、永不懈怠、永不停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