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育系统开展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1-24

 

  为了贯彻落实市科教党委《关于在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沪科教党[2007]290号)精神,将和谐校园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单位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内容,特拟定徐汇区教育系统开展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徐汇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把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创建作为学校发展的总抓手,与学校各项基础制度的建设发展相结合,与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和谐校园创建,促进社会和谐。
二、申报条件
  徐汇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申报每两年进行一次,分市、区和教育系统三个等级。市级从区、市科教党委系统中择优产生,区级由区文明办和教育党工委评选产生,区教育系统级由教育党工委评选产生。具体条件为:
(一)思想保证坚强有力。思想理论教育有制度、重实效,深入推进德育工作,对青少年加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师德建设活动。
(二)组织保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制度健全,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注重党风建设、政风建设、行风建设、师风建设,重视老干部和统战工作。
(三)内涵建设扎实有效。学校发展有规划,能够按步骤按阶段落实;队伍建设有保障,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科研有效果,学生工作有成效,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四)管理体制科学民主。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管理决策体制,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与程序完备,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五)校园文化健康向上。校园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能够反映本校教育特点;具有健康的校园思想舆论氛围,注重提炼和运用本校的历史资源,百年老校和历史名校要建设好校史陈列室,各个学校要建立体现学校发展进步的荣誉室,不断健全校内文化设施,丰富各类健康文化活动,提升校园文化的内涵。
(六)校园环境保障落实到位。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健康校园建设,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构建保障有力的校园环境。
(七)构建和谐的校内、校外关系。领导班子团结、干群关系融洽,尊师爱生,志愿者工作规范有效,与社区开展各类共建共享活动。
三、具体实施
(一)组织机构
1、根据文件精神,成立徐汇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教育党工委宣传统战科,教育局1015室),教育系统文明单位检查、评选工作由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
    2、创建工作检查小组组成:教育党工委宣传统战科、教育党建督导室、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教育系统人大、政协委员、相关职能科室。
(二)申报工作
1、各基层申报单位向徐汇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2007年10月前完成)
2、徐汇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向区文明办进行申报。(2007年11月前完成)
(三)综合考评
1、学校根据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指标体系修订创建规划、进行自查。(2008年3月完成)
2、徐汇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创建工作检查小组对2007年申报各级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141家单位进行抽查;(2008年4月完成)
3、接受区文明办抽查、复核。(2008年5月)
4、提交市科教党委复核,市文明办认证。(2008年6月)
(四)网上评选
1、学校在线测评。(2008年4月中旬前完成)
2、徐汇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评估。(2008年4月底完成)
3、接受区文明办稽核。(2008年5月)
4、提交市科教党委复核,市文明办认证。(2008年6月)
  四、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申报局、区、市级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学校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创建工作检查小组成员。
2、培训内容:对上海市普教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测试指标体系进行解读;网上测评体系操作培训;创建检查工作培训。
3、时间安排: 2008年2月下旬。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教育工会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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