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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为民服务制度
作者(来源):徐教院附小    发布时间:2011-12-19

党员为民服务制度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为民服务”经常化、制度化,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为民服务的目的:开展为民服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徐教院附小党员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为民服务宗旨:帮助学校或个人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三)为民服务内容:开展打扫学校卫生死角、义务加班、咨询等各种形式的党员力所能及的服务活动。

(四)为民服务方式:

1 以党团员拉手对象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围绕学校存在的问题与学生、家长需要随时开展为民服务。

2 开展党员与困难群众、学生结对等活动。

3 开展清洁校园等活动。

4 通过网上交流,建立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服务等,为校园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起示范作用。

(五)为民服务要求:

1 每个参加为民服务的党员,必须以对极端负责的态度准时参加活动,说到做到。

2 在劳动中,党员应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精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 党员参加为民服务情况,列入一年一次的党员考评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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