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徐教院附小    发布时间:2010-12-08

徐教院附小

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细则

 

根据[徐教委(200318]《关于徐汇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更好落实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作用,保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切实促进学校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参与决策的原则

116字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三先”原则: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二、参与决策的内容

学校的重大问题,主要指:学校章程,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任免,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精神文明建设方案,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教职工聘任、分配方案,教职工奖惩制度等。

三、参与决策的程序和形式

1、对不同类别的事项,学校领导核心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后,在党支部委员会(简称党的委员会)中充分讨论并形成意见或建议;凡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事项,还应提交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并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详见下表)

参与决策的事项内容

参与决策的程序

1、学校章程

2、重要规章制度

3、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4、重大改革方案

5、师资队伍建设方案

6、精神文明建设方案

7、教职工聘任分配方案

1、党支委:充分讨论——形成支委意见

2、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意见

3、提交校长或相关会议

1、常规的规章制度

2、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3、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4、中层干部任用

5、学校奖惩制度

1、校长与书记:充分酝酿——提出设想

2、党支委:充分讨论——形成支委意见

3、提交校长或相关会议

1、中层以下干部和重要岗位的人事安排

2、大额经费支出

3、重大基建项目安排

4、国际交流活动

5、人事安排

6、校级以上各类评优人选

1、校长与书记:充分酝酿——形成共识——提出主导性意见

2、按照规定程序实施

2、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要有一定的会议形式和正式文字记录。

1)提交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或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有正式的会议形式和详细的文字记录。

2)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党组织要予以重视,并根据多数委员或多数党员的意见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提交校长或学校相关会议。

四、组织领导

学校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u      决策前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教职工及有关方面意见;书记、校长要充分酝酿,取得共识。

u      决策时要按规定程序,充分讨论议事。

u      决策后要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保证决策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决策失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现有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备注:   本实施细则经支委会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党支部委员会

2008922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