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教院附小新教师培训规定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1

一、培训对象:教龄5年以内或转岗不到三年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内容:

    1.培训时间:一年调整一次。

    2.培训内容为师德修养、教学教育业务。

三、培训方式

1、师德修养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在新老师到校后由校长主持培训,主要介绍校情、校规等。

2、教学业务采用师徒带教的培训方式,由学校选派骨干教师作为导师,签定师徒带教协议,从备课、上课等多方面予以指导。

3、教育业务也采用师徒带教的培训方式,由学校确定骨干班主任为导师,签定师徒带教协议,从班会课、日常工作等各方面予以指导。

四、培训考核

1、师德修养培训采用书面测试方式进行考核。

2、教学教育培训采用上岗课、汇报课和见习期鉴定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将各种考核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并将指导的鉴定作为能否定级的重要依据。

2、教育业务培训合格者方具备担任班主任的资格。

3、学校将对考核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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