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教院附小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1

为使学校在校长负责制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方面取得新突破,为进一步推进教职工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民主管理的实效,依据《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实施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行政、组织、人事部门和工会、教职工代表参加领导小组。

2、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把校务公开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    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    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    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校级干部的任前公示

(4)    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    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大件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标,招待费的使用

(7)    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8)    教职工职称评定

(9)    评优、评先工作

(10)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1)四金的解缴

(12)干部廉洁自律行为

(1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

(14)根据规定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

2、公告栏

3、学校网站和网页

4、印发专题资料

5、家委会会议、家长接待日、家校联系网上信箱

 

四、校务公开的对象范围:

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所涉及的面,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一次扩大或按需组合:

1、校务会议成员和行政干部

2、全体党员

3、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

4、教代会代表

5、全体教职工

6、学生

7、家长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其程序一般分为七步:

1、                 重大问题在领导班子内酝酿,经支部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决定,确定校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

2、                 按规定在必需的范围内实施“校务公开”,其间实行党员“三先”制度,最终要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各界公开。

3、                 按公开的范围,相应的人员负责收集反馈信息,汇总后报送相关负责部门。

4、                 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学校领导或支部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报告情况

5、                 年中,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作一次工作检查和初步小结

6、                 年终,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总结基础上作一次全面检查

7、                 学校向教育局汇报

 

六、校务公开的监督机制

1、建立监督小组,由工会领导、支部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与学生代表等,工会主席担任组长。

2、每年一次,请全体教职工无记名投票对“校务公开的满意度”打分

 

七、验收标准

1、党政领导对“校务公开”制度高度重视,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

2、加强了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满意率在80%以上。

3、学校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有良好的校风和教风

4、干群关系融洽,校党政领导无违反有关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情况

5、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学校教育教学效果明显,教职工情绪稳定、工作积极性较高

7、资料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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