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学生在沪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是否还要收取借读费?
作者(来源):徐汇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9-05-22

    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预〔2008〕111号)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市公办小学和初中停止收取外省市学生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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