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各街道、镇推荐2008学年度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后备人选的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徐教院附小    发布时间:2009-03-11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在初中、小学学生中设"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称号,评选对象为在徐汇区所属学校就读的非毕业班的初中、小学少先队员。

    各街道、镇均有一个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1、学习刻苦认真,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实践,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各门功课成绩均为优良。

    2、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进行丰富多彩的小队活动。

    三、评选要求和方法

    1、各街道、镇成立由社区团工委、社发科、社区学校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社区评优工作小组。

    2、各街道、镇推荐在本社区内居住(或学习)的初中、小学优秀学生为区级优秀少先队员后备人选的工作要在广泛宣传、层层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

    3、街道、镇推荐的学生,其在校表现需基本符合评选区级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学习成绩列年级前30%.

    4、经街道、镇推荐的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后备人选,需同时在相应街道、镇和学校张贴白榜公示五个工作日。街道、镇及所在学校没有异议,由街道上报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如在公示期间对街道、镇推荐的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后备人选有异议的,将作为校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人选,不列为区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人选。

    5、经公示确定为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人选的,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在命名栏中写明申报的命名称号后,所在学校应在相应意见栏内写明"同意被评为区优秀少先队员"后盖章,街道、镇在相应意见栏内写明"同意被评为区优秀少先队员" 后盖章。

    四、评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月23日)

    "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布置评优工作;各街道、镇组成评优工作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公布"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569(初中、小学组)。

    2、第二阶段(2月26日-3月16日)

    通过广泛宣传、民主推荐,确定被推荐的后备人选的初步名单,并经街道、镇研究审核,向学生所在学校的评优工作小组递交推荐意见,并在社区和学生所在学校内张"白榜"公布名单,宣传先进事迹,听取各方意见,五个工作日后社区与学校均无异议的即填写区少先队员街道推荐表报送至区评优领导小组。

    3、第三阶段(3月17日-3月25日)

    "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测试和评审;下达通过评审的优秀学生名单。

    4、第四阶段(3月26日)

    各校及相应街道、镇张红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

    附3:         评优申报材料具体说明

    为确保此次评优材料的统一性和准确性,请各学校少先队上报的评优材料符合如下要求:一、格式

    根据档案工作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登记表、汇总表等),纸张一律用16开,左边距2.5CM

    二、名称

    1、学校或大队:要填写完整、准确,必须与所盖学校公章保持一致。

    2、中队:要填写具体中队名称,同时注明年级、中队,如"五(3)阳光绿洲"中队,不要仅仅写成"五(3)"中队样式。

    3、小队:要填写具体名称,如"男子汉"小队,不要写成"第3小队"样式。

    三、表格种类及数量

    1、评优登记表:

    "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不少于500字。

    "优秀集体登记表"一式三份,主要事迹不少于800字。

    2、各类表格的电子稿请务必打包压缩后,

    传至:xhsgw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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